“十二五”期间年采伐限额编制成果上报说明
(编辑∶网站超级管理员 - 作者∶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- 日期∶2010年1月25日)
一、成果上报时间
2010年1月底前。
二、上报内容
1、工作报告文本及文件。文件要求:由县林业局行文、县政府签署意见并盖县人民政府章后报省林业
厅,或直接由县政府行文报省林业厅。
2、电子文档:① 工作报告电子文档(包括所有附表);②省厅软件中的“数据上报”功能中形成的压缩
文件(文件名:县名_上报数据时间.rar,如“西湖区_上报数据20100125.rar”,含caifa和el两个文
件夹)。
三、上报数量
省厅工作报告文本5份,文件2份,电子文档1份;市局工作报告文本2份,文件1份,电子文档1份。
上报省厅的材料直接送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,交资料室存档。资料室联系电话:0571-86983076。
